去年11月14日晚9时30分许,在义乌市稠城街道西张村一饰品厂打工的黄某与在义乌市全宅村一工艺品厂打工的女青年王某下班后,相约到全宅村野外一塘边的水泥台阶上喝酒。黄某喝的是啤酒,而王某喝的是白酒。当晚11时30分许,0.5公斤白酒下肚的王某开始昏睡。黄某将王某挪至池塘边的草地上,趁其醉酒不省人事,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黄某因找不到王某的内裤,就草草给王某穿上长裤。随后打电话叫其朋友钟某前来帮忙扶王某回去。钟某赶到后,发现王某衣冠不整躺在草地上。钟某抱起王某走了一段就抱不动了,就和黄某用水浇王某,王某还是没醒。后来黄某找来她的内裤,与钟某一起重新脱下王某的长裤,替王某穿好内、外裤子和鞋袜。随后黄某打电话告知王某的家人。待王某的家人赶到现场后,黄某自行离去。
王某的父亲和姐姐发现她身上湿透了,衣衫不整。在家里,母亲给全身湿透、裤子也穿反了的王某换衣裤时发现,她的衣服裤子里面都有草。王某直到次日9点多才醒过来。11月15日晚,黄某到义乌市公安局稠北派出所投案自首。 (通讯员 王荣忠)
作者: 王荣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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