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早上6时45分,在义乌江滨北路一处建筑工地的塔吊上,褚某时而情绪激动地在上面走动,时而双手抓住塔吊杠,将双脚垂直挂下。
特警队员试图爬上去,但褚某立即大喊:“你们上来,我马上就跳下去”。过了一段时间,褚某扔下一张贴有其女友照片和手机号码的纸条,上面写着“你们把她找来,她原来在义乌某某歌厅上班,拜托你们”。民警立即赶到这家歌厅,根据线索在某宾馆找来其女友的“闺密”珍珍(化名)。由于褚某女友的手机始终关机,一时无法找到她。没办法,民警只好让歌厅负责人和珍珍轮番与塔吊上的褚某对话……见女友没来, 褚某急躁起来,把衣服、鞋子等脱掉往下扔。
后来,珍珍爬上塔吊,近距离地与褚某沟通,劝褚某不要干傻事。褚某就给女友写了一张留言条,托珍珍交给女友。接着,珍珍打通了褚某家人的联系电话。褚某奶奶闻讯后,昏厥了。褚某的叔叔在电话里把褚某骂了一通。上午9时10分左右,满脸泪花的褚某一步一步爬下塔吊。
据褚某交代,他和女友是1年前认识的,交往不久即同居。褚某全靠女友在KTV坐台挣钱供其消费。5月2日晚上,褚某与女友闹不愉快,女友下班后就没有回租房。褚某四处寻找未果,伤心之余,他就爬上了工地的塔吊。
(张黎明 王卫英 楼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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