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陈浩洋)近日,国家财政部发布公告,今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本月16日开始发行,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
和去年发行的储蓄国债有所区别的是,本期储蓄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74%。本期储蓄国债发行期为5月16~31日,在发行期内遇到央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期国债将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投资者要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必重复开户。
另外,从5月16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期储蓄国债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直到今年11月16日起才可以办理提前兑取。
公告显示,本期储蓄国债承办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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